一、征集内容
1、征集扬州动物园园徽
2、50年来的动物园老照片
二、活动时间:2008年2月下旬—4月中旬
定于2008年2月上旬由扬州晚报、扬州时报、扬州日报向社会公布征集方案,动物园园徽于2008年4月中旬召开动物园园徽揭晓新闻发布会。
三、征集园徽的要求
(一)要能充分体现茱萸湾风景区、扬州动物园是一个自然生态的景区,要体现景区的独特性、要体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理念,及动物、植物、游乐项目为一体的综合形象标志。
(二)园徽创作本着简洁、大方、端庄、主题鲜明,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二)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扬州动物园征集会徽活动参选表》。
(五)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所有应征作品扬州动物园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七)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应征作品评选
(一)扬州动物园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组委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二)扬州动物园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奖励设置
选用奖 1名 奖现金3000元
鼓励奖 3名 奖现金500元
老照片一经采用,奖茱萸湾家庭游套餐
七、应征作品权属
(一)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扬州动物园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扬州动物园独家所有。扬州动物园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扬州动物园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扬州动物园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扬州动物园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扬州动物园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扬州动物园所有。
(五)扬州动物园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励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扬州动物园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截止时间、评选结果公布及联系方式
(一)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网上传递的方式提交。
E-MAIL:yzzyw20063744@sina.com/
邮寄地址:扬州茱萸湾风景区办公室收
(二)应征作品须在2008年 3 月 30 日之前提交,邮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 评选结果预计于2008年4月中旬公布。
详情请登陆www.yzzyw.com
咨询电话:0514-8729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