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时值自治区50大庆之年,为了充分展示首府南宁50年来城市面貌风云巨变、城市规划沧海桑田的辉煌成就,通过生动形象的作品展示大力提高广大市民对家乡对南宁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为自治区50大庆献礼,特举办本次“南宁市城市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参赛。内容如下:
一、主 办: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二、协 办:南宁市摄影家协会 榜样国际传媒
三、时 间:2008年5月20日至2008年8月30日。
四、主 题:我的城市,我的家园
五、参赛作品内容:
1、南宁市城市建设新面貌作品:反映南宁市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住宅小区、建筑物以及新区建设等新貌的作品,反映首府南宁生机勃勃、安定和谐的人文环境。着力彰显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息息的相关“以人为本”的理念。
2、南宁市城市旧貌作品:反映在改革开放前南宁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城市发展的状况,包括旧城区的街巷、市场、道路、桥梁、楼宇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历史镜头等等。
3、欢迎来邕、驻邕的各国、各地区人士投稿参赛,以“老外看南宁”的形式广泛征集作品,力求多层面、多视角地反映南宁市的城市风貌。
六、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胶片、数码拍摄不限,单幅、组照(不超过6幅)不限,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作品一律为10英寸(长边不得大于或小于10寸),组照为7英寸(用透明胶编号连接),作品不得装裱。作品不得经电脑软件或暗房技术作拼凑、组合等处理至内容失实。不收打印件。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题写在照片背面。作品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评选。
七、奖项与评选:
一等奖2名, 各奖 3000元
二等奖5名, 各奖 2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 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 300元
入选作品100幅,入选费100元
优秀奖以上作品均发给证书,三等奖以上作品均颁发奖杯。全部获奖及入选作品将举行专题展览,大赛由有关城建、摄影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公正评选。
八、截稿日期: 2008年8月30日
交稿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25号南宁市规划管理局10楼南宁市城市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邮编:530022
联系人: 颜朝芳 电话:5708046
九、参赛须知:
1、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著作权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税金由获奖作者自理。
2、作者对其作品的肖像权、署名权等负有全部法律责任。
3、凡获奖的胶片拍摄作品须另提交原底片(用于展览、出版等,用后底片退回作者),数码照片须提供数码元数据(600万像素以上),获奖作者不提交作品原底片或数码元数据的,主办单位将视其为自动放弃获奖权利。作品正面题有文字、符号等有可能影响评选公正性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经制作处理至失实的作品,经查实,除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和证书外,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作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它相关公益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5、参赛作品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己保存好底片或原数据。
6、凡参赛的所有作品,主办单位视其作者同意承诺遵守本简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7、本次大赛解释权在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南宁市摄影家协会
榜样国际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