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韩国资源  酷站加油  我的展厅  设计名站  古典元素  推荐下载  设计欣赏  每周专访  招募精英  人才专区  网页教程  平面设计  编程开发  设计竞赛
当前位置:首页 > 平面设计 > 设计杂谈 > 正文
Google
包装设计行业的法律意识
来源:消费日报 2006年07月05日 23:21 网友评论:0条 点击:

  如果说在包装设计过程中考虑自身权益,运用法律武器加以防范,是企业自我保护意识的体现,那么避免所设计的包装侵犯他人的权利,也应该是企业要考虑的问题。

  包装行业中的侵权行为大多为一般侵权行为,即行为人因主观过错实施的行为。过错是指行为人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侵权,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设计过程中的故意侵权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而如何避免因过失而产生的侵权却是企业要注意的。    

  首先,必须在设计过程中查阅相关文献,比如通过专利局和商标局的文献确认所要设计的包装是否会侵犯他人在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前面我们提到企业保护自己的包装设计可以采取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那么在设计过程中也要考虑自己的设计会不会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注册商标也是如此。关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可查阅专利文献和商标公告,对可能侵权的设计作适当修改。    

  其次,对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是以使用在先为前提的。搜索这方面的信息资料,可能没有现成的文献可查,这就要求企业平时多注意观察、积累,必要时企业可以建立资料库,以方便查阅。

上一篇:裸模公示:莫以艺术的名义放弃人性   下一篇:雕塑艺术品 艺术对立的统一更富魅力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我要点评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络:68design#163.com
转载要求:作者及来源信息必需保留。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



关于我们 | 在线反馈 | 广告报价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07 68design.net, All Rights Reserve 【找网页设计师,当然上网页设计师联盟】